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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——考试方法


  2005-04-19 09:22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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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考试方法



   考试按专业分单科进行。考试要求以省考委公布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准。课程考试合格者,由省考委发给课程合格证书;考试不合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下一次的考试。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成绩合格,学分累计达到毕业要求、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,由省考委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其学历。
  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,肄业生,退学生,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,可以按规定到惠州市考试中心申请免考有关课程。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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